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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0上半年国内外营养健康产业相关法规盘点
发布时间:2020-08-08

 

2020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发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配方文献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稿。随着监管的规范化,也为营养健康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多机遇。这里我们汇总了2020上半年国内外营养健康行业有关法规及政策标准等,我们也可从中看出未来行业发展趋势。

国内部分
1、党参、黄芪等9种药食同源生产经营试点

2020年1月6日,卫健委还发布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试点情况,研究适时将相关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

2、《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管理指南》

3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管理指南》。该指南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生产中原料提取与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管理,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有效。适用对象为从事本企业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或者为其他企业提供动植物提取物作为其保健食品生产原料,或者向其他企业采购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用于生产保健食品的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3、《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

2020年5月6日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发布了《人群维生素D缺乏筛查方法》、《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标准规定了健康足月出生的满6月至24月龄的婴幼儿进行辅食添加基本原则和分年龄段辅食添加指导及辅食制作要求。

4、发布《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

5月17日,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正式发布《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同时发布《儿童零食市场调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其中,《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是由今年2月完成上市的休闲食品品牌良品铺子牵头起草,为我国首份专门针对儿童零食制定的标准。

5、批准“三菌一草”为新食品原料

2020年6月,国家卫健委公布《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批准瑞士乳杆菌R0052、婴儿双歧杆菌R0033和两歧双歧杆菌R0071和赶黄草为新食品原料,三赞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迷迭香提取物、甜菊糖苷、植物炭黑等食品添加剂扩大了使用范围。新食品原料名单时隔一年再次添新。

其它--征求意见稿

辅酶Q10等5种保健食品原料列入目录又进一步了
 

2020年7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发出《关于辅酶Q10等5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这是有望出台的首批非营养素类原料目录。根据官方反馈,有26条意见建议被采纳,具体内容未公开。2019年4月1日,市场总局挂出《关于辅酶Q10等5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对辅酶Q10,褪黑素、鱼油、破壁灵芝孢子粉和螺旋藻这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的目录内容、技术要求等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一年时间的意见征集,这5种保健食品原料离列入原料目录又近了。

团体标准《植物基肉制品》(征求意见)
 

企业心心念念的植物肉标准马上有了。2020年6月,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公开征求 《植物基肉制品(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在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申请下,学会组织专家起草了团体标准《植物基肉制品(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植物基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原料要求、检验及判定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具体内容请查看源文章。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0年6月12日,海关总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拟对现行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修订形成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乳矿物盐和马乳酒样乳杆菌申报新食品原料(征求意见)
 

2020年7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公布,乳矿物盐和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作为新食品原料申报,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我国原卫生部 2009 年第 18 号公告批准乳矿物盐作为新资源食品。本申报产品的质量要求中磷、蛋白质、乳糖、pH 值与原公告不同。

 

国外部分

1、FDA批准魔芋来源葡甘露聚糖为膳食纤维成分

2020年1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近日宣布,魔芋根中发现的葡甘露聚糖,将被添加到美国对膳食纤维的定义中,并建议列入膳食纤维定义的其他9种不易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名单中,其它成分还包括混合植物细胞壁纤维、阿拉伯木聚糖、藻酸盐、菊粉、高直链淀粉、低聚半乳糖、聚葡萄糖、抗性麦芽糊精/糊精和抗性淀粉4 (RS4)。

2、FDA更新CBD法规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3月发布了大麻二酚(CBD)的信息,法规重点包括消费者教育、收集科学证据和解决违反现行法规的产品等关键领域。在当下复杂的CBD监管环境下,FDA提出500万美元的预算请求后,应美国国会要求进行这项更新。FDA正在采取措施,旨在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一种透明的方式,以便在CBD可用时传达新的信息。尽管FDA做出了努力,但新报告似乎仍不清晰,CBD的法律地位没有立即变化,此举也引起了以行业为导向的组织的回应。

3、菊芋来源的有机菊粉获FDA GRAS身份认证

2020年4月,美国Intrinsic Organics公司有机菊芋来源的菊粉获得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一般认为安全(GRAS)无异议信。肯定了菊芋纤维用于食品的安全性。可用于43种食品类别的膨胀剂,包括婴幼儿食品、即食早餐麦片和其他食品。 

4、欧盟批准黄芪和三七提取物复配为新资源食品

2020年5月,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研究评估小组对黄芪和三七提取物复配的植物原料AstraGin®作为新资源食品(Novel Food)的安全性发布意见。EFSA新资源食品和食物过敏原小组研究人员认为,每公斤体重每天摄入0.5毫克(mg/kg bw)AstraGin植物原料是安全的。

 5、欧盟扩大低聚木糖使用范围

2020年7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0/916号条例,批准低聚木糖(xylo-oligosaccharides)作为新型食品的扩增用途。并规定了低级木糖在面包、零食、饮料、酸奶、糖果等食品中最大允许添加量。 

6、韩国批准雄蜂蛹为新食品原料

7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和农村振兴厅表示:将雄蜂蛹认定为新食品原料。 这次的食品原料是农村振兴厅对雄蜂蛹的特性、营养性、毒性等进行评价,食品药品安全部对其安全性进行审查,最终将其认定为食用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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